平昌县人民医院关于询价采购药品的公告
时间:2022-05-19 | 浏览:11682
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经平昌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长办公会批准同意,我院决定引进部分药品,欢迎与我院签订《平昌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的企业参与报价。对此次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引进药品目录》(附件一)
二、报价原则
(一)为保证药品申报工作有序开展,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报价,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报价,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经核查无误后,该厂家的该品规报价视为无效资料;国家集采药品配送企业可不提供配送委托书,但必须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确定配送关系,报价必须申报集采中标品规;
(三)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与我院签订《平昌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的企业,并所报药品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已确认配送关系;
(四)各报价单位请按《药品引进报价目录》(附件2)要求,按顺序排列纸质版报价资料;同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如下资料:《药品采购报价表》(附件3)、《药品报价承诺书》(附件4)、《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5)、《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6)、《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附件7)、《药品配送公司法人授权书》(附件8)、《“两票制”承诺书》(附件9)、《保证供应承诺书》(附件10);“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页面打印件;
(五)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并按照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含骑缝章),用资料袋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六)若资料不全或信息填写错误的,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资料”;
(七)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不得违规与相关人员及临床科室联系,违者终止其品种申报资格;
(八)此次报价资料医院留档,恕不退还。
三、报价资料接收方式及时间
1、现场:2022年6月6日下午14点30至15点30。为了确保贵公司资料的安全性请尽量到现场交资料并参加现场开标。
2、邮寄: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也可邮寄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下午18点00(以邮寄时间为准),邮件接收人:苟老师,联系电话:15378241788,若2022年6月6日中午12点邮件未到达医院,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现场报价资料接收地点
平昌县人民医院本部行政楼2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开标方式
2022年6月6日下午15点30现场开标,现场公布结果。若遇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另行通知。
六、中标原则
同一药品所有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七、如遇特殊情况,在遵循满足临床治疗需要,中标价格最低的原则下,由药品询价采购小组讨论决定相关事宜。
八、公告时间
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5日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