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关于充气升温装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8-07 | 浏览: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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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麻醉手术中心业务需要,我院拟采购充气升温装置(机器),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内容如下: 

一、报价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充气升温装置机器



3



 备注(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万元;

2、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文件。

3、低于预算金额50%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技术指标及功能 

充气升温装置(机器)

、升温机参数

1.▲噪音水平:≤55dB( A )

2.采用3个数字温度传感器。

3.四档调温:室温、低温档32℃±3℃、中温档38℃±3℃、高温档43℃±3℃

4.▲ PTC 加热模块

5.超温/低温报警:当温度超出设定温度的±3℃时报警,升温机停止加热,同时发出报警声

6.故障提示:液晶面板出现"系统错误"信息提示,并发出警报声

7.▲升温机重量:s5.4kg,电源线长度:≥5米

8.▲风机电机:运行速度≤2900转/分钟

9.标配升温机手推车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成交人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须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2年整机质保。

3、质保期外产品维修免收人工服务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参与商家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参与商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9、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页资料。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五、比选申请人须知

1)采购人:平昌县人民医院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采购项目名称充气升温装置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8 10日下午1500前向医院医学装备部递交参与文件(注:此时间为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联系人:陈寰英  联系电话:13541798806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145号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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