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询价采购
时间:2024-07-26 | 浏览:10607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和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经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消化内科胃肠镜室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后期维护进行询价采购。
一、设备型号:富士胃肠镜及主机
二、电子胃镜肠镜维保服务技术要求:
1、维保设备数量: 胃肠镜6条,主机2台
2、设备型号:主机4450HD,胃肠镜型号为530 590 600
3、维保期限:1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含节假日)
4、维保服务要求:
4.1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正常的清洗、消毒和使用的情况下发生故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维修并更换全新配件。
4.2 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之内完成小维修,7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维修。如超过24小时不能修复的需提供备用镜(提供声明函)。
4.3 投标人指定工程师专门负责内镜维修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周一至周五,一旦属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工程师保证在24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4.4 在本项目期限内,投标人提供1年1次的周边仪器免费除尘清洁服务(周边仪器是指本项目范围清单内的配套仪器)。
4.5 投标人需指定工程师提供每年4次定期巡检,并提交检查报告备档。
4.6 投标人必须根据需求,免费提供全方位多种方式的技术和临床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清洁和保养方法提供每年一次的院内培训。
4.7 维修服务人员:投标人配备至少2名(含2名)维修服务人员,并且该维修服务人员具有富士内镜厂商颁发的内镜维修技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 备用镜提供:投标人应提供长期使用的备用镜,备用镜要求图像清晰、不漏水、操作灵活并可以与医院现有的设备兼容。
4.9 更换的零配件须为富士原厂配件,配件必须为未启封的原厂全新包装,并且与原型号一致的配件,确保所更换配件后达到设备运行标准(出示与富士原厂采购配件的合同及出库单等证明文件)。
4.10 维修授权书:投标人具备富士内镜厂商提供的维修授权书(提供证明材料)。
三、参与商家投标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3、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为本公司成员(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成立必须满三年。
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6、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维修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参与商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维修许可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维修许可证,以及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维修许可证、近三年维修案例(以上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四、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向医院医学工程部递交参与文件(注:文件内必须包含技术要求和实质性要求材料,此时间为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51793538
报名邮箱:34500057@qq.com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145号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