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GE核磁共振技术维保公告
时间:2024-11-27 | 浏览:1914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和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放射科GE核磁共振的后期维护进行询价议价采购。
一、设备型号:Pioneer 3.0T
二、维保要求:技术维保,拟定壹年。
三、启用时间:设备启用时间为2023年10月。
四、维保范围:
电器部分所有硬件,对应的工作站软件、硬件部分技术保修。
五、服务时间:全天候365X24小时。
六、响应时间:收到维修诉求30分钟内响应。
七、定期保养:整机为每年不低于6次。
对所有项目提供技术保修服务,包含现场维修的人工和差旅费等费用,不包含免费配件更换服务,如购买配件,另支付费用,一般情况配件成交价不高于同类产品厂家报价的70%。
八、参与商家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单位及现任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参与商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维修许可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维修许可证,以及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维修许可证、近五年维修案例(以上资料可提供复印件)
九、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7日下午18:00前向医学工程部递交参与文件和报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51793538
报名邮箱:34500057@qq.com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145号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