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5-07-16 | 浏览: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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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提升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延续性,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拟在我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根据《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版)》内容,结合周边医疗机构“上门服务”价格,现将我院“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1.服务范围:“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上门服务”以平昌县城区为中心,半径10Km(往返里程20Km)内为200元/人/次(含往返交通、基础耗材、医疗废物处置、居民健康指导等费用),不含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超出20Km,每公里加收3元,最高限价100元,具体费用在与患者确认服务时明确告知。

2.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18日(共3天)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和面谈等形式向平昌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监督电话:0827-6238656。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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