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信息科采购门诊排队叫号屏询价公告

时间:2025-09-11 | 浏览: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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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院业务开展的需要,我院拟采购42台门诊排队叫号屏,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备注

1

门诊排队叫号屏

42

99960


备注(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99960元(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2、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文件。

二、技术指标及功能

1.CPU:≥4核,主频≥ 1.5GHz;

2.内存:≥1GB;

3.存储:≥8GB;

4.操作系统:≥Android8.0;

5.屏幕尺寸:≥21.5吋;

6.显示分辨率:1920*1080;

7.可视角度:左右88°、上下88°;

8.网络接口:RJ45*1;

9.扬声器:2*5W/ 8Ω;

10.USB接口:USB*2;

11.设备工作电压:220V/12V;

12.材质:钢化玻璃+钣金后盖;

13.安装方式:壁挂;

14.★其他:支持远程软件安装、更新、删除;支持定时开关机、远程音量控制;支持来电自启动;设备为内嵌控制终端一体设备。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3年整机质保。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原厂维修维护服务,如需更换备件,更换的备件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备件,成交供应商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处理,人工、差旅、更换部件等一切费用(包括材料)均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成交人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出现故障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须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

3、质保期外产品维修免收人工服务费,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

4、供应商应把设备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设备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在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本次采购的内容须与采购人现有的门诊排队叫号管理软件(乐恩乐达)系统以及HIS系统(杭州创业)无缝对接, 须与现有智慧分诊终端、导诊叫号终端、落地自助报到机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按照合同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和验收单,采购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中标供应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剩余货款待设备验收合格满3年后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四、参与商家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报价为最终报价);(详见附件1)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彩页资料。

注:(1)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2)供应商派出参加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五、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评审方法:

医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平昌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八、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上午9:30前向信息科现场递交参与文件(注:此时间为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 开启响应文件

1. 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平昌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3. 方式:欢迎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590844817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145号

附件:报价单.docx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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