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分低值易耗后勤物资比选邀请函
时间:2019-11-15 | 浏览:9444 | 来源:后勤保障部
参选单位:
医院采购部分低值易耗后勤物资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本着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进行比选。如愿意参加比选的厂家或公司(即投标),请按照院方提出的要求、比选条件、规格要求制作比选书一同参加比选会。
一、比选部分低值易耗后勤物资。(物资品名附件于后)
二、比选时间:2019年11月20 日(下午四点整 )。
三、比选地点:平昌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四、比选人:平昌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昊 (业务副院长、分管后勤的院长),院办公室、纪检室、财务科、审计科、采管办、后勤保障部、物资库房等相关科室人员。
五、比选召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6222658(院办公室)
刘学荣: 13908291728
何 昊: 13980295953
安全发: 13518477111
六、比选方法:组织由院办公室、纪检室、财务科、审计科、采管办、总务科、物资库房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公开、公正、公平比选。
七、比选流程:
1、先验证各厂家(公司)的有效合法证件(资质)
2、原则上质优、最低价中选。
3、第一中选厂家(公司)若不签订合同履行,就由第二中选厂家签订合同。
八、比选申请参加的厂家(公司)必须提供以下各种有效证件参加比选。
1、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税务登记证;
③法人委托书;
④产品合格证;
⑤相关的合法证书;
2、单位法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售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要提供复印件以备存档;
4、以上各证件验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鲜章;
九、参加部分低值易耗后勤物资比选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
十、比选申请书报价表应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1、比选资料内需附本项目的比选书(比选书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2、比选资料需按规定密封。
附:一批低值易耗物资品名
1、A4打印纸
2、洗手液 (500ml,500克)
3、塑料垃圾袋(36型)
4、瓶签打印纸
5、卫生纸
6、烤火炉
7、棉絮(新疆棉、病床用)
8、水性笔
9、五米插板(公牛牌、8孔)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5日